房屋年代久远致管道漏水严重业主想改造遭邻居阻拦

发表时间: 2024-02-14 05:56:25 文章出处:常见问题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由于房子年代较久,原先贯通各家厨房的铸铁水管因锈蚀严重引发渗漏,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起居。张某决定和邻居们一起改造下水管道,大家共同签署协议。没想到后来邻居顾某列出种种理由不同意施工并拒绝付款,张某因此将顾某告上法庭。法院会怎么判决呢?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用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了一起楼上楼下邻居因为排水管改造产生的纠纷。

  事情还得从一年多前说起。住在底楼的张某,家中管道漏水严重,还时不时散发出一股异味。2021 年 3 月初,张某与邻居协商,决定把下水道改造到室外,先在户外架设粗管,再以细管连接各户厨房排水管,室外部分改造费用各家均摊。后 2 楼至 7 楼的业主共同签订了《厨房下水管道改造协议》。2021 年 4 月,室外管道安装好,实施工程人员同时完成了大部分楼层的室内安装。但顾某提出 协议明确需找有资质的公司做施工,但实际施工公司资质不明,知情权没有正真获得保障 ,不同意施工并拒绝付款,张某多次与其及家人沟通均遭拒绝。

  由于顾某家依旧用旧铁管排水,张某家的排水管渗漏问题一直没有办法解决。双方纠纷经社区、街道、派出所多次处理无果。2022 年 3 月,张某将顾某诉至法院,要求他停止向厨房下水管道排放污水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地处理相邻关系。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能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本案中,原告要求被告排除妨害,不再使用原厨房下水管道,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判决,顾某不再使用厨房铸铁下水管道。顾某不服,上诉到南京中院。

  南京中院二审开庭后,承办法官邓光扬认为,本案如果简单维持原判,一方面判决 停用旧管 执行起来十分艰难,另一方面对立情绪严重,有可能引起邻里间的矛盾升级。用调解的方式不仅能有效处理问题,更有助于双方当事人在未来的生活中和睦相处。为此,邓光扬和书记员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查看了水管的情况,法官倾听了双方想法,从情理讲到法理,引导彼此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