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盛京银行上海分行食堂厨房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 2024-02-25 17:03:19 文章出处:常见问题

  盛京银行上海分行食堂厨房设施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招标人”),资产金额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本次采购内容:负责盛京银行上海分行厨房设备和排烟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2)公司财务情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合法合规经营,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4)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7)具备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全国范围内与本项目相关的案例至少1例。

  (8)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且具备原厂提供的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9)法定代表人、控制股权的人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委托别人或相关类似行为。

  (1) 本项目报名方式选用邮件报名登记,投标人需在报名期内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材料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将收到报名登记表及缴费信息,报名登记及缴费后完成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案例(以合同复印件为准,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及签章页)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备查。若购标人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3) 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企业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14时00分